为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,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泗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师(正式事业编制)10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单位、岗位及人数
本次公开招聘单位、招聘岗位、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
二、招聘对象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急需教师。
三、报考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(二)遵守宪法、法律,具有良好品行。
(三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四)志愿在泗洪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。
(五)具备《岗位简介表》中的年龄、学历、专业、教师资格证等基本条件,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1. 县(区)级及以上名教师、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。
2. 县(区)优课或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或市(设区市)级及以上优课、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。
3. 县(区)基本功竞赛一等奖教师,市(设区市)级及以上基本功竞赛获奖教师。
4. 具有相关学段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 现役军人;
2.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,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,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;
3. 曾被开除公职、党籍、团籍、高等教育学籍的;
4. 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;
5. 受到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留用(留党、留校)察看、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,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;
6.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(不合格)等次的,或2019年、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(基本合格)等次的;
7. 考生被认定存在“较重失信行为”未满3年的,或“严重失信行为”未满5年的,以及被列入《拒服兵役人员名单》、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(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〔2013〕100号、苏政办发〔2014〕114号、宿公通2015(28)号、宿人社发〔2015〕190号、洪政办发〔2015〕97号等文件规定,或咨询、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—80618023);
8. 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;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,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;
9.2021年12月31日前,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,或有规定(含协议明确)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(岗位)的人员,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;
10.泗洪县内各学校现有事业在编教师。
四、招聘程序
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泗洪县教育局联合组织,按照公布招聘事项、报名和资格初审、资格复审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、选岗和公示、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。
(一)公布招聘事项
按照“事先告知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,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(含招聘公告、岗位简介表、体检标准、考察标准等)。
(二)报名和资格初审
报名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,报名、照片上传、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。
报名、照片上传时间 |
2021年12月18日9:00—12月23日16:00 |
资格初审时间 |
2021年12月18日9:00—12月24日16:00 |
陈述申辩时间 |
2021年12月18日9:00—12月25日16:00 |